2026年9月17日,韩国国税厅发布国세청 고시 제2026-31号《关于指定‘资料集中机构’的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公告旨在规范大型企业及金融机构的资料集中职责,提高税务信息的共享效率,防止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
要点总结
- 资料集中机构的认定标准: 具备年营业收入超过一定阈值、拥有健全的内部税务合规系统及向税务机关定期报送财务资料的能力,方可被指定为资料集中机构。
- 主要职责与义务: 指定机构需向税务机关提供集团成员的详细财务报表、关联交易资料及当地纳税申报汇总,并协助税务机关进行跨境税务核查。
- 不合规的后果: 未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提供虚假资料的,将面临罚款、限制税收优惠资格以及可能的刑事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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