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韩国国税厅关于年末调整互联网证明文件的公告

2026年9月17日,韩国国税厅发布国세청 고시 제2026-30号《关于年末调整互联网证明文件的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公告规定了纳税人在进行年度汇算清缴时,可通过互联网获取并提交的所得税及税额抵免证明文件的范围和使用规则,以简化年末调整流程。

要点总结

  • 可通过互联网获取的证明文件: 包括工资所得扣除 voucher、专项附加扣除证明、住房贷款利息证明、子女教育费用证明及其他经税务机关认可的电子凭证。
  • 提交与验证程序: 纳税人登录国税厅官方电子申报系统,上述证明文件可直接在线提交,系统自动核验真伪并生成确认回执。
  • 保存期限与备查要求: 电子证明文件应在税务机关要求的五年内保存完整的电子原始数据,以备税务检查时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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