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西班牙法院:西班牙税务局禁止追讨自雇人士债务

2026年10月9日,西班牙巴斯克自治区高等法院(TSJ)公布判决,认定西班牙税务局在自雇人士依据《第二次机会》法规获得债务免除后,不对其之前的税务债务继续实施强制追缴。该案源于一名自雇商户在破产程序中获得部分税务豁免,但税务局随后试图补缴已免除的税款。法院认为,此类行为违反了债务免除的实质性目的,损害了纳税人依法获得的重新开始机会。

要点总结

  • 税务债务追讨范围受明确限制: 只有在自雇人士完成第二次机会债务免除程序之后新产生的税款,才能被税务局合法追讨;在此之前的税务债务必须依法免除,否则构成程序违法。
  • 受影响自雇人士可申请救济: 判决确认自雇人士有权要求停止强制执行、解除已采取的保全措施,并可申请退还因错误追缴而产生的滞纳金或利息。
  • 合规建议: 自雇人士应妥善保存第二次机会的法律文件,主动向税务局提交债务免除确认申请,并在收到追缴通知时及时提出异议,以避免不必要的财务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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