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尔维亚:塞尔维亚对斯洛文尼亚居民提供咨询服务收入的税务处理

塞尔维亚税务局于 2026年9月28日 发布公告,明确斯洛文尼亚税收居民向塞尔维亚企业提供咨询服务所得的税务处理规则,包括所得来源判定、预扣税率及税收协定适用情况。此举旨在防止双重征税并提高跨境服务交易的税收透明度。

要点总结

  • 服务来源地判定: 依据塞尔维亚所得税法,服务在塞尔维亚境内实施或产生效益时,视为塞尔维亚来源所得,需缴纳个人所得税或公司所得税。
  • 预扣税率与税收协定: 在未适用税收协定的情况下,塞尔维亚对非居民服务收入征收20%的预扣税;若适用塞尔维亚-斯洛文尼亚税收协定,可享受降低至5%的税率或免税。
  • 申报义务: 支付方需在次月内扣缴并申报预扣税,受益方应在年度纳税申报中填写国际所得,并可据协定申请抵免或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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