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18日,黎巴嫩财政部正式发布第834/1号及第835/1号决定,针对自行申报的增值税(VAT)及薪税的滞纳金实施暂时减免政策。该政策旨在减轻纳税人因经济波动而产生的税务负担,有效期自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0月31日止,适用于所有在规定期限内未能及时缴纳税款的纳税人。依据黎巴嫩预算法及税收程序法的相关规定,财政部有权在特定时期内调整税收滞纳金的收取比例。
要点总结
- 增值税及薪税滞纳金减免比例:对自行申报但尚未缴纳的增值税及薪税,滞纳金将按原应缴滞纳金的50%予以减免,即仅需缴纳50%的滞纳金。
- 减免期限与适用范围:减免政策自2026年9月18日起至2026年10月31日止,覆盖所有在该期间内产生的增值税及薪税滞纳金,已缴纳的滞纳金不得申请退还。
- 申请流程与合规要求:纳税人需在黎巴嫩税务局官方网站提交滞纳金减免申请表,并提供相应的税务申报证明;税务局将在收到申请后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通知结果,逾期未申请则视为放弃减免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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