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2026/09/18,芬兰税务局发布了关于预先裁决 2026/28 的官方解读,文号为 KVL:2026/28。该裁决聚焦于跨境特许权使用费( royalties )的所得税处理,明确了特许权使用费在芬兰的来源判定规则、适用的税收协定优惠以及预扣税率的计算方式,旨在提供明确的税务指引以降低跨境交易中的税务争议。
要点总结
- 来源判定规则:根据芬兰国内税法,特许权使用费的来源地取决于特许权的使用地点;若特许权在芬兰境内被使用,则视为芬兰来源收入,即使付款方为非居民实体。
- 税收协定优惠:适用芬兰与付款方所在国的税收协定时,可参照协定中关于特许权使用费的条款,通常可将预扣税率降至0%至5%之间,具体需依据协定具体文件进行判断。
- 申报与缴纳程序:付款方应在付款当月的第五个工作日前完成预扣税的申报与缴纳,使用表格 SDR-02进行申报,并向收款方提供预扣税凭证以便其在居住国申报抵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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