芬兰:继承经营或农业资产后若不继续经营的处置税务

芬兰税务局于2026年8月25日发布了关于继承取得的经营性资产或农业资产在不继续经营情况下出售的税务处理指南。该指南阐明了资产取得基础、折旧恢复、资本利得计算以及申报时间点,旨在帮助继承人正确应对资产变现时的所得税义务,避免因误判而产生额外税负或罚款。

要点总结

  • 取得基础的确认: 继承取得的资产按继承时的公平市场价值作为税务基础,若之前已累计折旧,则需在出售时恢复已折旧部分作为普通收入。
  • 资本利得计算: 应以出售价格减去税务基础及相关交易费用(如评估费、律师费、经纪费)后的确定净利润,适用个人资本利得税率(目前为30%)。
  • 申报与缴纳时间: 资产出售所得须在次年5月的个人所得税申报表中申报,税款应在申报截止日期前缴纳,逾期将产生利息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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