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10日,立陶宛国家税务局对企业所得税法第二条第四十一、四十二、七、二十九、三十八及第四十一款的综合解释(注释)进行了修订并补充。此次更新旨在明确企业所得税的亏损结转规则、跨境所得征税方式以及创新活动的税收优惠,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要点总结
- 亏损结转: 新规定明确了亏损可结转的年限和比例,并对连续亏损企业设定了特殊的审批程序。
- 跨境所得: 对于来自低税率司法管辖区的收入,新注释要求按照本国税率补缴差额税,防止利润转移。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符合条件的研发项目可享受最高150%的加计扣除,需提前进行项目备案并保留技术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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