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29日,捷克政府批准对炼油行业征收额外税,税率设定为50%,计税基准为企业2025年毛利增加额相比2024年的增长值。该措施旨在收回能源行业超额利润,并在2026及2027两个财政年度内持续实施。
要点总结
- 征税范围与计税依据: 仅限于在捷克境内注册且主要从事原油加工和石油产品生产的企业,毛利增加额须经审计师确认后方可作为计税基础。
- 申报与缴纳时间: 额外税将并入企业年度所得税申报,分两期预缴,具体时间为当年6月30日和次年3月31日。
- 税务筹划提示: 受影响企业应评估该税对现金流的影响,考虑通过资本性支出或研发费用加扣来抵消部分税负,并及时与税务局沟通以争取合理的税务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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