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0月8日,德国联邦财政法院(BFH)就编号III R 37/23作出裁定,明确在计算德国差额儿童津贴(Kindergeld)时,须将在瑞士领取的等同家庭津贴予以抵扣。该判决依据德国联邦儿童津贴法(Bundeskindergeldgesetz)及欧盟协调条例,旨在防止跨境家庭因双重领取儿童津贴而获得不当利益,维护税收公平。
要点总结
- 抵扣原则:瑞士家庭津贴在金额上全额抵扣德国差额儿童津贴,若瑞士津贴超过德国应得额,则不发放差额补贴。
- 申报义务:领 deutscher Kindergeld 的家庭必须向德国家庭福利主管机关申报已在瑞士领取的等同津贴,并提供官方证明文件。
- 追溯效力:该解释自判决之日起适用,过去已领取差额津贴但未抵扣瑞士津贴的案例可申请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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