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加拉国:全国海关总署关于清理长期滞留在Chittagong港口的126箱报废货物的销毁行动通知

2026年8月25日,全国海关总署发布通知,决定对长期滞留在吉大港(Chittagong Port)的126个报废集装箱货物实施统一销毁。此举旨在清除港口堆积的危险废弃物、降低环境风险,并依据《海关法》第45条处理无法正常进出口的违规货物。通知明确了销毁的时间、地点、监督程序以及后续的税收处理方式。

要点总结

  • 销毁范围:涉及126个已超过海关滞留期限、货物价值低于处理成本且无法再进行再export或再利用的报废货物,主要包括过期化工原料、损坏的机械零件等。
  • 监督程序:海关将派遣专人全程监督销毁过程,销毁后出具《货物销毁证明》,并同步更新海关系统中的货物状态,以防止重复申报。
  • 税收影响:已缴纳的进口环节税费将依据规定进行退税或抵扣,企业需在收到销毁证明后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相应的税费返还,以避免税费重复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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