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2026年9月21日,哥伦比亚税务局通过了立法法令 1417,依据《哥伦比亚宪法》第 352 条及税法改革议程,该法令对国家税法进行了修订,主要内容包括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调整、公司税率微调、以及新增数字服务税条款。法令自公布之日起 15 天开始施行,旨在提高税收公平性、适应数字经济发展,并简化中小企业的税务申报流程。
要点总结
- 个人所得税: 起征点从原来的 1,200,000 哥伦比亚比索提升至 1,500,000 比索,同时对年收入超过 10,000,000 比索的高收入群体适用累进税率,最高档提升至 25%,低收入群体则享受更高的基本免税额,以减轻生活负担。
- 公司所得税: 标准税率维持在 35%,但对符合创新及研发投入标准的企业,可享受最高 5% 的税额抵免,抵免额按实际发生的合格研发费用计算,需提供技术报告和财务审计文件方可申请。
- 数字服务税: 对于在哥伦比亚境内提供数字广告、流媒体及电子平台服务且年收入超过 5,000,000 比索的非居民企业,征收 3% 的数字服务税,按月预缴并按年申报,税务局将建立线上申报平台以简化操作,未按时申报将面临滞纳金及利息处罚。
免责声明:本文由系统依据公开信息整理汇总,仅供一般资讯与学术交流参考,不构成任何形式的正式税务建议、法律意见或履约依据。如需进行税务规划,请务必咨询具备资质的专业税务师或法律顾问。
来源:阅读官方原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