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28日,北马塞德尼亚政府召开会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能源产品增值税适用税率的决定》,将原本适用于某些能源产品的增值税税率从18%下调至10%。该政策旨在缓解企业和居民的能源负担,促进能源消费的合理使用,并符合欧盟在能源税收方面的协调方向。决定自2026年9月29日起施行,适用于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以及特定类型的电力供应。
要点总结
- 税率调整范围: 仅限于政府能源部门规定的特定能源产品,包括工业用天然气、商业用液化石油气以及部分可再生能源发电环节。
- 合规申报要求: 纳税人需在增值税申报表中正确填写适用税率代码,并保存能源采购合同及发票以备税务机关审查。
- 期限与评估机制: 该优惠税率初步设定为两年,税务局将于2027年末评估其对财政收入和能源市场的影响,决定是否延续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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