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欠税可用第三方财产担保解除

台湾财政部于2026年10月7日发布最新行政解释,明确欠繳稅捐可由第三人提供財產擔保塗銷禁止處分,旨在为暂时周转困难的纳税人提供纾困渠道,同时维护税收征收的严肃性。该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适用于所有因欠税被限制处分的不动产或动产。

合规建议与影响

  • 担保主体: 第三人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所提供担保须经税务机关评估且价值不低于欠税本金及利息总额。
  • 办理程序: 纳税人或第三人向所在地税务局提交担保申请书、担保财产权属证明及价值评估报告,税务局审核后出具解除禁止处分的证明。
  • 法律后果: 若在担保期间内纳税人仍未清欠税款,税务机关有权依法处置担保财产以抵税,且担保人可能承担连带责任。

免责声明:本文由系统依据公开信息整理汇总,仅供一般资讯与学术交流参考,不构成任何形式的正式税务建议、法律意见或履约依据。如需进行税务规划,请务必咨询具备资质的专业税务师或法律顾问。

来源:阅读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