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战略性高科技货品出口须先取得许可

台湾财政部台中关于2026年10月7日发布公告,依据《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及相关出口管理规定,列管的战略性高科技货品(如先进半导体、特殊合金及纳米材料等)在离岸或自贸港区进行出口前,必须获得经济部国际贸易局或相关主管机关的许可。未取得许可而擅自出口将面临海关扣留及罚则。

要点总结

  • 许可范围: 包含但不限于高性能计算芯片、军民两用光电设备、特殊合金及纳米材料等被列为战略性物项的货品。
  • 申请步骤: 业者需先向出口许可核准机关提交货品规格书、用途说明及最终用户声明,经审查后方可领取许可证。
  • 税务影响: 取得许可后,方可办理出口报关并享受可能的出口税退免;未许可出口则可能被追征关税并处以行政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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