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2026年08月26日,国家税务总局就营业人销售冷气并收取安装费用的税务处理发布了明确规定。根据《營業稅法》第十条规定,销售货物同时提供安装、调试等增值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应视为营业行为的一部分,须开具正式发票并按适用的营业税税率计算缴纳营业税。本通知进一步澄清了安装费用的发票开具时点、税率适用以及可能的税收优惠情形,帮助纳税人准确履行税务义务。
要点总结
- 发票要求: 安装费用应与冷气销售金额分别列明,或合并后在发票备注栏注明“安装服务”,税率统一按照营业税5%执行。
- 申报时间: 营业税申报按月或按季进行,安装费用所得应计入当期销售额,并于申报期内完成申报缴税。
- 税收优惠: 若安装服务符合节能产品推广目录,可依据《節能減暫行條例》申请一定比例的税收抵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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