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丹:税务局关于2026年6月25日公告补充说明及实施细则的正式发布解读与合规建议并对企业合规产生的影响分析

2026年6月25日,税务局依据《税收法》第十五条及《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条等法规,正式公布《关于2026年6月25日公告的补充说明》。该补充说明自2026年7月1日起生效,主要对原有税务通知进行修订,包括完善电子申报平台的使用要求,明确纸质原产地证明已被电子证明取代,规定企业须在官方认证平台在线提交电子凭证,并对海关税务复核期限作出规定,要求企业将相关税务记录及税务台账保存至少五年。此外,文件还细化了跨境交易的税率适用、税收凭证的开具及使用规则,对涉及进口税收的企业提出了具体申报与缴纳时间表,旨在提升税务合规效率,减少纸质办理成本,促进数字化税务管理。

要点总结

  • 电子证明替代纸质原产地证明,企业需在指定平台在线提交电子凭证。
  • 海关税务复核期限设定为五年,要求企业保留完整电子税务记录。
  • 跨境交易税率及凭证要求进一步明确,企业需及时更新税务申报系统以确保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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