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陶宛:立陶宛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法第IX-751号修订多项条款及废止第四条第二款的重要公告

2026年8月7日,立陶宛国家税务局发布了关于增值税法第IX-751号的修订公告,同时废止了第四条第二款的效力。此次修订涉及多项税率调整、发票管理及过渡安排,自2026年8月7日起施行。

要点总结

  • 税率调整: 对于特定食品、图书及医疗器械,增值税税率从原来的9%调整为5%,而部分奢侈品税率提升至25%。
  • 发票管理新规: 企业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必须使用电子发票系统,并实时上传至税务局平台,纸质发票仅在特殊情况下许可。
  • 过渡期安排: 已经开具的旧版发票在2026年9月30日前仍可使用,但须在税务局备案后才能继续抵扣进项税额。

免责声明:本文由系统依据公开信息整理汇总,仅供一般资讯与学术交流参考,不构成任何形式的正式税务建议、法律意见或履约依据。如需进行税务规划,请务必咨询具备资质的专业税务师或法律顾问。

来源:阅读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