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0月2日,韩国国税厅发布国세청 고시 제2026-27号《关于电子送达文件范围的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施行。本公告依据韩国国家基本法及税收基本法的相关规定,旨在进一步规范税务行政中的电子送达行为,提高送达的时效性和准确性,降低纸质文件的流通成本。
要点总结
- 适用文件范围: 规定可通过电子方式送达的文件包括纳税申报表、税务缴纳通知、税务审计报告、税务处理决定书及其他涉及纳税义务的主要税务文件。
- 送达程序与确认方式: 税务机关须通过官方认证的电子平台发送送达通知,纳税人登录后进行电子确认,确认时间即为送达完成时间;若未在规定时限内确认,则视为未送达。
- 法律后果与救济途径: 若纳税人因系统故障未能及时确认,可申请延期或提交书面异议;税务机关在确认送达无效后,仍需依法采取传统挂号信或人员递送方式重新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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