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尔维亚:塞尔维亚增值税差异核算指南:期末发票与预付款处理

塞尔维亚税务局于 2026年9月28日 发布增值税差异核算指南,针对预付款增值税(PDV po avansu)与期末发票增值税之间的账务处理差异提供明确规范。指南适用于所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旨在统一处理方式,降低申报错误风险。

要点总结

  • 预付款增值税确认: 预收款项发生增值税义务时,应在收到预付款当月申报缴纳增值税,并在 SEF 中登记为“预付款增值税”。
  • 期末发票开具调整: 当最终发票开具时,需根据实际金额调整已缴纳的预付款增值税,多退少补,并在同一申期内完成账务更正。
  • 差异登记与保存: 调整产生的差额应在 SEF 中单独列示,保存凭证及账簿至少五年,以便税务局审计时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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