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18日,格陵兰税务局(以下简称“税务局”)正式发布《2026年9月非居民税收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旨在规范非居民个人和企业在格陵兰境内取得的跨境服务收入的税务申报,填补此前在跨境电子服务、数字平台及咨询顾问等领域的税收空白。指引自2026年10月1日起施行,适用于所有在格陵兰注册或实际管理的非居民纳税人。
要点总结
- 申报范围明确: 指引将非居民通过电子平台提供的咨询、软件、广告等服务收入均列为应税所得,要求纳税人根据实际收入额按季预缴个人所得税或企业所得税。
- 税率与优惠: 对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服务和文化创意服务,适用15%的优惠税率;其他服务适用标准税率20%,并提供进项税抵免细则。
- 申报程序: 纳税人须通过格陵兰税务局电子申报系统在线填写《非居民服务收入申报表》,附加收入凭证及合同副本,逾期未申报将滞纳金按月息0.05%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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