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陵兰:对于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后的退税款,税务局将依法用于抵销公共债务,采取退税抵缴、强制扣划或法律诉讼措施

格陵兰税务局于2026年8月18日发布《关于对超额缴纳个人所得税实施抵缴公共债务的通知》(Skattestyrelsen Meddelelse nr. 8/2026)。根据《公共债务管理法》第17条及《税收征管法》第45条,对那些在2025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中被确认应退税,但同时存在未缴纳的公共债务(如罚款、行政费用、社保欠费等)的纳税人,税务局将首先将其退税款用于抵销上述债务,余款再予以发放;若抵销后仍有欠款,税务局将采取强制扣划 bank 账户、资产查封或通过司法途径追偿。

要点总结

  • 抵缴范围与流程: 本次抵缴涉及的债务类别包括:未缴纳的行政罚款、公共服务费用、强制性社会保险费以及法院判决的赔偿款;税务局会在生成退税指令前自动比对纳税人在公共债务登记系统中的未结清记录,确认抵缴金额后在退税通知中明确列示抵缴金额及剩余可发退税额。
  • 对纳税人的权利保障: 纳税人在收到抵缴通知后享有十日内提出异议的权利,可提供已缴付凭证或申请分期付款方案;异议期间税务局暂停扣款,待异议审理完成后再根据结果决定是否继续执行抵缴。
  • 法律后果与后续跟进: 若纳税人逾期未异议且仍未清偿剩余债务,税务局将依据《强制执行法》向其银行账户发起冻结指令,并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令;税务局表示本措施旨在提高公共资金回收效率,减少因税收流失导致的财政缺口,预计当年可追回约4500万丹麦克朗的公共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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