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27日,黎巴嫩财政部正式发布第745/1号决定,明确依据2026年预算法第二十二条,允许纳税人以外币结算税款。本政策是在黎巴嫩持续经济危机、本币大幅贬值以及外汇管制日益严格的背景下出台,旨在为跨境经营企业、外籍雇员及高净值个人提供更为便捷的税务支付渠道,降低汇率波动导致的税负不确定性,同时防止因缺乏外汇而导致的税款延迟缴纳。
要点总结
- 适用税种:涵盖所得税、增值税、财产税、印花税及其他所有国家税种,纳税人可根据自身外币收入情况自由选择美元、欧元、英镑或其他主要国际货币进行税款支付。
- 汇率确定机制:采用财政部于每月最后一日黎巴嫩时间16:00前发布的官方汇率作为结算基准;纳税人亦可提交经黎巴嫩中央银行批准的商业银行汇率截图或银行对账单作为替代证明。
- 申报操作流程:在季度税务申报表中新增“外币种类”与“等值本币金额”两栏,纳税人须如实填写实际支付的外币金额及对应汇率,系统自动计算等值黎巴嫩镑;完成后需上传汇率证明文件的PDF或清晰照片,逾期未提交将被视为未按规定缴税,可能面临滞纳金及后续执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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