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7月16日,缅甸税务局依据《2025年税务行政条例》第十五条及《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正式发布《税务登记信息更新及适用期限说明》的修订公告。该公告规定,自2026年8月1日起,所有企业必须通过官方电子平台提交更新后的税务登记表,并在此基础上对已有税务记录进行五年保存。公告还明确了电子证明的法律效力,要求企业在规定期限内及时完成信息核对,以免因合规缺失面临滞纳金及税务稽查。根据《缅甸税务法》第二十条的有关规定,违反登记更新要求的企业将被处以月度税额的1%至5%的滞纳金。
合规建议与影响- 电子化提交:企业须通过税务局官方门户网站进行电子申报,纸质提交已不再受理,且需在提交后30日内完成系统确认。
- 保存期限延长:所有税务凭证、申报记录及电子证明文件须保存至2029年8月1日止,满5年。
- 适用范围扩大:本规定不仅针对本地企业,还涉及在缅外设立的分支机构及跨境交易的税务报告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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