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联邦委员会于2026年8月19日宣布,个人纳税制度(Individual Taxation)将自2032年起在瑞士全境实施。该决策旨在取得各州更长的实施过渡期,以确保税制改革的平稳过渡并维持国家税收竞争力。根据联邦税法及相关财政协调规定,改革将把现行的共同纳税模式转变为以个人为核心的申报方式,涉及所得税、财富税及相关附加税的计算方法。
要点总结
- 个人纳税制度将于2032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各州获得直至2031年底的最长过渡期以完成立法和系统调整。
- 改革核心是将夫妇共同申报改为个人单独申报,预计将提高税收中立性,减少因婚姻状态导致的税负差异。
- 联邦政府强调,该变革将增强瑞士在国际税收竞争中的吸引力,同时保证税收收入的整体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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