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立尼达和多巴哥:2026年8月18日特立尼达和多巴哥税务局关于继续执行房东业务附加费登记要求的公告

根据特立尼达和多巴哥财政部税务局发布的最新公告,房东业务附加费旨在规范租赁市场、增加地方财政收入,其法律依据为《特立尼达和多巴哥土地税法》第45条及相关附属规定。自2026年8月1日起,所有出租住宅、商业及工业物业的房东必须完成线上登记,逾期未登记将面临罚款及追缴税款。公告进一步说明,已完成登记的房东可享受分期缴纳优惠,税务局将通过电子平台发送缴费通知。

要点总结

  • 登记截止日期已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适用于全国所有出租住宅、商业及工业物业的房东,申请人需提供身份证件、物业所有权证明及租赁合同副本,通过税务局官方网站的‘房东附加费登记系统’在线提交,系统将在三个工作日内生成电子确认编号。
  • 未登记房东按每月租金百分之五征收滞纳金,并需补缴自2026年8月1日起应缴附加费。
  • 税务局提供电子平台协助登记,登记后将获得电子确认函,建议保存至少五年以备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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