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美国国税局:照顾家庭成员的特殊税收规定

美国国税局在2026年9月22日发布Tax Tip 2026-70,针对为家庭成员提供护理、陪伴或家务服务并获得报酬的个人,详细说明了如何根据雇佣关系的法律判定标准来确定其税务身份。该提示强调,错误地将雇员划分为独立承包人或相反,可能导致未代扣的社会保障税、医疗税以及失业税,进而引发利息和罚款。指南引用了内部收入法典(IRC)第3121条关于雇佣的定义以及第3401条关于预扣的规定,并参考了美国劳工部关于雇佣关系的解释性公告。建议纳税人保留工作时间表、支付凭证、合同以及费用发票等文件,以备税务审计时证明实际雇佣关系。

要点总结

  • 雇佣关系的判定标准: 国税局采用“行为控制”、“财务控制”和“关系类型”三大因素综合评估。行为控制包括雇主是否有权指示什么时候做什么、如何做以及使用哪些工具;财务控制涉及谁承担业务费用、是否提供重大投资以及是否有盈亏的可能;关系类型则考察是否有书面合同、提供类似员工的福利以及工作是否属于雇主日常业务的关键部分。若照护者的时间表、工作方法及使用的设备均由受雇方安排,则通常应被认定为雇员。
  • 雇员身份的税务义务: 一旦被界定为雇员,雇主必须在工资支付时代扣社会保障税(6.2%)和医疗税(1.45%),并按联邦失业税法(FUTA)按工资前7000美元的0.6%缴纳失业税;同时需要向社会保障局报送W-2表格。雇员自身在个人所得税申报表(Form 1040)中仅需填报工资收入,不可再申报业务费用扣除。
  • 自雇承包人处理方式: 若被认定为独立承包人,照护者须自行缴纳自雇税,相当于社会保障税和医疗税的合计比例约15.3%,并在申报表Schedule SE中计算此税额。此外,独立承包人可以在Schedule C中扣除与提供护理服务直接相关的费用,如交通里程、防护用品、继续教育培训以及家庭办公室的部分费用,前提是这些费用为普通且必要的业务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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