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隆迪:布隆迪进口商须提供电子发票系统证明

布隆迪税务局(OBR)于2026年6月15日发布《关于进口商使用电子发票系统的通知》,自2026年7月1日起,所有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在办理海关报关时,必须提交经 OBR 认可的电子发票系统使用证明。该政策旨在提升税收透明度,打击假发票,并与区域电子商务一体化进程同步。通知明确了适用范围、备案流程以及不合规的法律后果,为进口企业提供了明确的合规指引。

要点总结

  • 电子发票强制要求: 进口商须在 OBR 官方平台注册并获得电子发票机构代码,未备案将导致货物被扣留或处以罚款。已完成备案的企业需在每票报关时同步上传电子发票数据。
  • 申报流程变更: 电子发票信息需通过 ASYCUDA 系统与海关数据实时对接,报关单中新增电子发票栏目,手工发票将不再被接受。系统将自动校验发票真伪,防止虚开。
  • 过渡期与处罚: 2026年7月1日至9月30日为过渡期,期间仅警告不罚;超过期限则按未申报税款的 5% 处以滞纳金,并可能影响后续进口许可证的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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