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麦隆:喀麦隆专利税制度澄清通函

根据喀麦隆共和国2026财政法第15条规定,针对私立教育和卫生机构适用的专利税(patente)制度,喀麦隆税务总局于2026年9月1日发布了《关于澄清适用于私立教育和卫生机构专利税制度的通函》(以下简称“通函”)。本通函旨在解决企业在申报专利税时对适用范围、计税依据及优惠政策的理解分歧,统一税收执法标准,促进税收公平与便利。

要点总结

  • 适用范围明确: 通函将私立学校、培训中心及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列为专利税优惠对象,明确其必须具有合法办学或执业许可,且主要收入来源为教育或医疗服务。
  • 计税依据简化: 取消原有的复杂净资产计算方式,改为按照年均固定资产原值的0.5%征收,并设定年度最低税额不低于50,000 CFA。
  • 申报与纳税时间: 纳税人需在每年4月30日前通过电子平台提交专利税申报表,税款应在申报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缴纳,逾期将按日加收0.05%的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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