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波黑首套住房增值税退税政策落地

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纳间接税管理局(UIO)于2026年7月8日生效的增值税退税新规,依据《增值税法》及其在《波黑官方公报》第45/26号公布的实施条例,旨在减轻首次购房者的税收负担,促进房地产市场复苏。政策明确规定,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个人可申请退还已缴增值税,退税比例根据实际税负及房屋价值比例计算。

要点总结

  • 申请条件:申请人必须为自然人,且所购房屋为其在波黑境内的首套住房,无论是新建还是二手住宅,需提供完整的购买合同及房产登记证明。
  • 所需文件:包括购买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身份证件复印件、婚姻状况证明(如适用)、卖方税务登记信息以及房屋交付验收书。
  • 提交与审核流程:申请人应将上述材料提交给房屋卖方所在地的税务局办公室,税务局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核,审核通过后将退税款项直接汇入申请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并发放电子退税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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