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巴布韦税务局(ZIMRA)于2026年9月10日发布公告,明确当月增值税(VAT)申报及缴纳的截止日期。根据《津巴布韦增值税法》第23条规定,纳税人须在每月10日前完成当期增值税的申报与缴纳,逾期将面临罚息。
要点总结
- 增值税申报须使用电子申报系统(e-Tax),确保数据准确无误。
- 逾期未缴纳将按日加收利息,并可能被处以不低于应缴税额10%的罚金。
- 建议纳税人提前准备销售与采购发票,利用税务局提供的在线申报指南进行自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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