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工程款抵付罚款仍需开全额发票缴营业税

台湾税务局于2026年9月4日发布最新公告,明确规定营业人在以工程款抵付逾期罚款时,仍应按照实际发生的全额工程款金额开具统一发票,并据实申报缴纳营业税。此次公告旨在防止企业通过抵扣罚款少开发票、少申报税款的行为,维护税收公平。依据《中华民国营业税法》第二十五条及相关行政命令,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即行生效。

要点总结

  • 全额开票义务: 不论采用何种方式抵付罚款,营业人必须按全额工程款开具统一发票,不得仅按实收抵付金额开票。
  • 申报缴税: 开具发票后,应将该金额计入当期营业收入,依法申报缴纳营业税,罚款本身不得作为进项税额抵扣。
  • 罚则与风险: 若少开发票或少申报,税务机关将补征税款并处以滞纳金,情节严重者可能移送法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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