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拉芒地区(比利时):弗拉芒税务局发布婚姻协议修订 指引居住受益条款应用

2026年6月29日,弗拉芒税务局作出决定(编号26040),并于2026年9月4日正式公布。本件行政立场明确了夫妻在修订婚姻协议时,可向法定财产制度(即法定共有制)添加居住条款与受益条款的可行性及其税务后果。根据弗拉芒地区民法典及登记税条例,该等条款须在婚姻契约中以明确书面形式载明,否则将不得对抗第三方及税务机关。

要点总结

  • 居住条款:允许一方配偶在另一方去世后继续居住在共有住宅中,税务上该居住权不视为转移财产,因此不触发登记税或继承税,但需在遗产申报中说明该权利的价值以避免低估遗产净值。
  • 受益条款:指定特定财产在一方死亡时直接转移至指定受益人,绕过法定继承顺序。此类安排在弗拉芒地区被视为赠与性质的遗产转移,适用赠与税税率,但在符合法定继承人保留份额的前提下可享受一定免税额。
  • 合规建议:纳税人应在婚姻协议公证后及时向弗拉芒税务局登记备案,保存协议原件及公证文件,并在年度纳税申报中如实列明居住权或受益权的公允市值,以符合反避税原则及防止双重课税的要求。
  • 风险提示:若居住条款或受益条款未按规定登记或申报,税务机关可能视为逃避税务,补缴税款并处以滞纳金,严重者可能构成虚假申报,影响个人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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