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1日,孟加拉国国家税务局海关署批准具备资质的公共仓库向未获得海关许可的混纺纱厂供应半成品纱线,以规范外加工业务并防止税款流失。根据《海关仓库及外加工管理条例》,本次批准要求供应方具备良好的税收合规记录及安全设施,接受方需提供合法的生产许可证及后续用途说明,确保货物仅用于合法生产环节。
要点总结
- 首先,批准的供应方必须是海关认证的A类或B类仓库,具备完善的货物进出库管理系统及防火安全措施。供应货物范围限定为未加工的棉、粘胶及混纺纱线,严禁将成品或半成品中的贵重金属、化学危险品等高风险物品流向未许可企业。
- 其次,海关要求双方签订书面外加工协议,明确货物重量、交付时间、质量标准及结算方式。在货物交付过程中,仓库须使用海关系统实时上传出库记录,接受方需在收货后24小时内确认收货并反馈质量情况,任何异常均须及时报告海管以防止偷漏税。
- 最后,为了确保政策长期有效,海关将每季度对参与外加工的企业进行合规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账目匹配、货物流向及税款缴纳情况。对发现违规的企业,海关将依法追缴税款、处以罚款并限制其再次申请仓库供应资格,以维护税收秩序和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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