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虚拟资产服务免征营业税政策解读

財政部於2026年9月3日發布針對《營業稅法》虛擬資產服務條款的核釋文件,根據該核釋,營業人銷售虛擬資產及穩定幣所屬服務不適用營業稅課徵,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此舉旨在鼓吹數位創新,減輕相關產業稅負,並與國際潮流接軌。

要點總結

  • 虛擬資產及穩定幣交易免徵營業稅,適用於符合虛擬資產服務法定義的平台與服務提供者。
  • 企業仍需依所得稅法規定申報營利所得,且必須保存交易紀錄五年以備稽查。
  • 建議納利用電子申報系統進行申報,並關注後續修正案與國際稅務組織的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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