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6年8月31日,塞尔维亚税务局(PURS)正式发布《关于公共收入征收权限的通告》,旨在进一步明确税务机关在国家税费、社会保险费及其他政府性基金征收过程中的职责边界。该通告依据《塞尔维亚税收程序法》及相关财政条例,规定了中央税务局、地方税务机关及特定行业监管部门的征收范围,以减少职责交叉和征收漏洞,提升税收征管效率和透明度。
要点总结
- 职责划分明确: 通告详细列明了增值税、消费税、所得税等主要税种的主管税务机关,以及社保费、土地使用税等非税收入的征收主体,确保各税费不出现多头征收或空白地带。
- 纳税人申报指引: 纳税人须根据自身业务属性及所在地区,向对应的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申报及缴纳;跨区域经营企业应主动与所在地税务机关沟通,避免因 jurisdictional confusion 导致申报错误或重复缴税。
- 协作与信息共享: 为提升征收效率,税务局将建立跨部门信息共享平台,实时交流征收数据、纳税人信息及风险预警,确保税费征收全程可追溯、监管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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