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尔吉斯斯坦:关于在吉尔吉斯斯坦提供电子服务的外国组织必须进行税务登记、申报及接受监管的具体通知

2026年8月14日,吉尔吉斯斯坦税务局(ГНС)发布通知,明确要求在吉尔吉斯斯坦境内向消费者提供电子服务的外国组织,必须进行税务登记并按照当地税法进行申报和缴纳增值税(VAT)。该规定依据《吉尔吉斯斯坦电子服务税收管理办法》及《税法》第四十五条,旨在防止跨境数字经济导致的税收流失,确保本国财政收入的公平分配。

要点总结

  • 登记义务: 任何外国组织,只要通过互联网向吉尔吉斯斯坦境内的个人或企业提供下载、流媒体、云计算或在线广告等电子服务,均需在开展业务之日起30日内完成税务登记。
  • 申报与缴纳: 登记后,纳税人须按月计算应税收入,适用国内标准增值税税率12%,并在次月20日前通过电子税务局完成申报及缴税。
  • 监管与处罚: 未按规定登记或申报的外国组织,将面临补税、滞纳金(每日0.05%)以及可能的业务封禁;税务局将与国际税务合作机构共享信息,加强跨境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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