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6年8月26日,印度所得税局紧随第117号通知之后发布第116/2026号通知,对马哈拉施特拉邦电力监管委员会(MERC)的所得税处理作出补充说明。该通知同样依据《2025年所得税法》第45条,重点澄清了免税收入的认定标准、跨境所得的归属规则以及适用的税收协定条款,旨在减少解释分歧。
要点总结
- 免税收入认定细化: 仅限于MERC依据《电力法》取得的监管费、许可证费及政府补助收入;其他如投资收益、利息收入及资本利得不享受免税待遇,需按一般规则计税。
- 跨境所得归属原则: 为确定来源国,通知采用服务提供地点原则;若服务在印度境内进行,即使客户为非居民,也视为印度来源所得,应在印度纳税。
- 税收协定衔接: 当适用印度与其他国家的税收协定时,免税条款优先于协定中的较低税率条款;需在纳税申报表中同时填报免税声明及协定优惠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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