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21日,立法院三读通过所得税法第17条、第126条修正草案,旨在应对低生育率挑战,减轻育儿家庭税负。根据内政部最新人口统计,2025年全国出生率仅为每千人6.2,连续八年低于更替水平,为应对人口老龄化及劳动力短缺,财政部及税务署共同提出此项税收支持措施。本次修正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主要提升未成年子女专项扣除标准,新增幼儿照护税收抵免,并将适用对象扩至单亲及重度残疾子女家庭,以实现税收政策的普惠与公平。
要点总结
- 将未成年子女专项扣除额从每月2500元提升至每月3500元,全年可扣除42000元,直接降低应纳税所得额。
- 新增0至6岁幼儿照护税收抵免,按实际支出的20%给予抵免,每子女年度最高抵免额为12000元,需提供正规托付机构出具的付款凭证。
- 扩大适用范围,单亲家庭及有重度残疾子女的家庭,除享受基本扣除外,还可额外申请每月1000元的特殊照护补助,年度最高可达12000元。
- 申报方式保持不变,纳税人在年度所得税综合所得申报时填写相应附表,税务机关将在完成初审后自动抵减税额,未用尽的抵免可结转至次年抵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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