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27日,黎巴嫩财政部依据《第46号法令》宣布对多项税务截止日期进行暂停,以缓解受疫情冲击的纳税人负担。该决定自2026年7月30日起生效,涵盖企业所得税、增值税以及社会保险费的年度申报与缴费期限,原定于2026年7月31日的各项申报截止日期均被顺延至2026年10月15日。法令特别指出,此项暂停为期三个月,期满后如仍有特殊困难,可向税务局提出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的第二次申请。文件还明确了在此期间内已产生的税务义务仍需在延期后完成,并对逾期未在规定时间内补缴的行为维持原有的滞纳金计算标准。
要点总结
- 主要税种的暂停期限: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及社会保险费的年度申报截止日期均顺延至2026年10月15日,原定于2026年7月31日的申报窗口期被延长约2.5个月。
- 第二次延期申请条件:在第一次延期到期后,如仍因不可抗力因素需延长,可向税务局提交书面申请,最长可再延至2026年12月31日。
- 滞纳金与补缴义务:暂停期间产生的税务义务仍须在延期后完成,逾期未缴纳的部分将继续按《税务程序法》第15条计算滞纳金,且不适用于本次暂停提供的减免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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