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22日,国家税务总局正式发布《免费货物增值税适用新规(2026/1422)》,《公告》明确了对免费货物供应的增值税计税方式、计税基数以及开票要求的最新规定,并于2026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要点总结- 适用范围与定义:本规范适用于所有在交付货物时未收取对价的情形,包括捐赠、内部转移、公共服务等,明确了“免费供应”概念的法律边界,并对免费货物的税务处理提供了具体指引。
- 计税基数与税率:自2026年7月1日起,免费货物的增值税应按照货物的全额成本价计税,适用标准税率13%或优惠税率5%,并需在发票中注明‘免费供应’,同时税务机关将对计税基数进行抽查,确保企业申报的准确性。
- 企业合规建议:企业应及时更新会计制度,在税务申报表中正确填写免费货物的计税基数与税额,并在年度报告中披露符合新规的免费供应情况,以避免税务稽核风险;同时,建议企业在内部审计中检查免费供应业务的合规性,确保所有凭证完整并保留至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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