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6年7月起,国家税务门户网站在简易税制纳税人(pausialni rezim)的自动税务预缴系统中,因软件升级引入了新的错误检测模块,导致部分纳税人的税务记录被错误标记为‘未缴税款’,提示系统检测到未缴税款。经财政部门核实,这些标记均为系统误判,并未产生实际的税务欠缴义务。
要点总结- 错误提示的产生原因与技术细节:该错误源自系统在2026年7月15日版本4.3升级后,对‘简易税款预缴’数据的校验逻辑出现Bug,未能正确识别已在系统中完成缴纳的税务记录,导致错误地在纳税人个人税务账户中生成‘未缴税款’标记。
- 法律依据与合规救济:依据《税收行政处罚法》第28条及《税收简易缴纳管理办法》第12条,纳税人在收到错误缴款提示后,可在30个工作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起复核申请,若经复核确认系统错误,相应的滞纳金、滞纳利息及罚款将被依法全额免除。
- 具体操作指引:受影响的纳税人登录国家税务门户(https://www.financnisprava.cz),进入‘我的税务记录’页面,检查‘未缴税款’标记项,确认无实际欠税后,选择‘纠正错误信息’功能,填写申请表并上传系统自动生成的缴款凭证,提交后系统将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更新纳税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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