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利维亚:玻利维亚税务部门将付款分期增至60期

2026年9月11日,玻利维亚国家税务局(Servicio de Impuestos Nacionales)公布第2026‑045号行政决定,自发布之日起将纳税人税款分期付款的最高期数从之前的30期增加至60期。政策主要面临一次性纳税额较大的企业及个人,如增值税大额申报、所得税年度补缴或罚款缴纳等情形。此举旨在减轻纳税人尤其是中小微企业的现金流压力,提升税收自愿遵从率,同时防因一次性大额支付导致的延迟或拒缴情况。

要点总结

  • 政策范围与申请条件: 除故意逃税案件外,所有已确认税款且未逾期缴纳的债务均可申请分期,需提供财务报表及付款计划书以证明持续偿付能力。
  • 利率与费用: 分期期间不额外收取利息,仅收取不超过年化0.5%的管理费,且仅在申请批准后从首期款中一次性扣收。
  • 操作流程与后续管理: 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分期付款’模块,提交申请并上传材料;税务局将在五个工作日内审核并反馈批准结果;批准后按照约定日期自动扣款,逾期仍将按原滞纳金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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