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29日,巴基斯坦联邦税务局(FBR)正式发布《小店主税费优惠政策实施方案》,该政策自2026年10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试点运行,主要针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0万卢比的个体工商户,提供增值税免征及所得税减半等优惠措施,以提升小微企业活力并增强税收合规度。
要点总结
- 增值税免征与申报简化: 年销售额未超过1000万卢比的小店主可申请增值税免税,并采用季度申报方式,大幅降低税务成本。
- 所得税减半优惠: 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所得税税率降至原税率的50%,且可享受提前退税与损失结转政策。
- 电子化办理与服务支持: 政策实施全程通过FBR电子平台办理,税务局设立专线并提供线上辅导,确保纳税人便利申报与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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