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蒙古国税务局关于全球利润分配报告信息使用条例的讨论

为落实OECD BEPS第十三行动方案要求,蒙古国税务局于2026年10月5日组织专家研讨会,起草了《全球利润分配报告信息使用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该草案旨在建立跨国企业年度利润分配报告的统一标准,强化税务信息交换,防止基底侵蚀和利润转移,同时保护纳税人商业秘密。

要点总结

  • 报告主体与门槛: 蒙古国境内的跨国企业集团,若其合并营业收入超过30亿图格里克或在蒙古国境内的资产总额超过5亿图格里克,均需按照财政年度编制并提交全球利润分配报告。
  • 报告内容与格式: 报告需按国家(或地区)逐项披露收入、利润、税款缴纳、员工人数、资产规模等指标,采用OECD规定的XML格式进行电子申报,税务局将提供在线申报平台。
  • 保密与使用规定: 税务局对所获报告信息实行严格保密,仅用于税务风险评估和国际信息交换;未经纳税人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泄露或用于非税务目的,违反者将依据《蒙古国税收征管法》处以罚款及行政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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